山西省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上述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按其转正定级后拟聘岗位(职务)所对应的岗位等级降低额度相应降低。
适当提高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提高后的熟练期工资标准为每月1285元。上述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分别按初级工、普通工所对应的绩效工资降低额度相应降低。
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