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
(1)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不包括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学历)。
(3)应聘初中招聘岗位的,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4)应聘小学招聘岗位的,要求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招聘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其他学科招聘岗位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限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合格,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
(6)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应聘语文学科岗位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为贯彻落实《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关于“一县一策”集中攻坚深度贫困县的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精神,临县可拿出一定比例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图像规格为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图像尺寸为32mm×26mm,图像存储格式为jpg,容量存储小于160k。图像依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执行。图像样式如下:
(1)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设岗县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且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规格和要求(附件1)。
(2)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参加上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无故不参加笔试的;笔试通过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2019年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但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于7月5日前向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提交书面说明。
(3)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供学生证和提交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已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由认定机构出具认定合格证明。在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整个招聘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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