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问题,山西要求全省各地切实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教育部门在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学校的倾斜力度,合理规划并加快建设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
山西将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足额均衡配备乡村学校教师。乡村中小学校不得使用代课教师,建立新聘教师乡村学校任教制度,城镇学校新招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一般不少于2年。
山西还将通过调整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乡村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及外语教师不足、部分学校缺编或严重超编等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全开足国家规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