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陕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诚聘新讲师和新副教授
时间:2022-12-09人气:作者: 西安人才网
西安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肇始于南洋公学初期。公学时期的校友王宠惠、徐谟、李叔同等曾对中国早期的法学发展做出重要贡献。1985年,西安交通大学复办法学专业,设立了我国最早的经济法学硕士点之一。2008年,法学院正式成立。2011年,法学学科列为西安交通大学“985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之一,其中“国际经济法与比较法”学科被确定为拟建世界一流学科。2012年,入选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两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现已形成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覆盖“法律治理学”(Law and Governance)交叉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以及法学本科点,是我国最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尤以高质量的国际化建设和前瞻性的交叉学科探索为突出特色。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经学校批准,法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新讲师、新副教授,采用学校全新的体制和优厚待遇,特别优秀者待遇面议。学院同时招聘教授若干,具体待遇按照学校标准执行。特别优秀者待遇可以面议。
一、招聘条件
应聘者除应满足国家教师法和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讲师
1.在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愿意全职来校工作;
2.在相关学术领域已有明显业绩,具有成为学术骨干的潜质;
3.提交应聘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副教授
1、在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
2、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两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国(境)外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
3、在相关学术领域已有突出业绩,具有成为学术带头人的潜质。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教授
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讲师
1.首聘期为3年,采用合约聘用,聘期满晋升为副教授者转为长期聘用,本人也可自愿选择新副教授招聘管理办法。未晋升为副教授者,可延长聘期一年。
2.2013年底薪11万元人民币。
3.学校提供供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4万元和相应办公条件。
4.可租住学校过渡房或按月享受租房补贴。
5.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方面享受校内职工同等待遇。
(二)副教授
1.采用合约聘用,聘期为三年;聘期考核优秀者转长期聘用。
2.年薪18万元人民币。
3.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6万元,科研启动费6万元。
4.可租住学校过渡房或按月享受租房补贴。
5.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方面享受校内职工同等待遇。
(三)教授
1.直接采用长期聘用。
2.学校提供安家费7-12万元、科研启动费12万元,享受国家工资、福利、校内津贴和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政策。
应聘者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向学院提供:个人简历、反映学术水平的业绩资料(论文、专利、获奖、科研项目)。另外,海外应聘者还需要提供三份国外专家推荐信及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竭诚欢迎海内外法学才俊加盟!
法学院
2013年10月16日
联系人:张美萍
联系电话:86-29-82665824 E-mail: fxy@mail.xjtu.edu.cn
截至日期:20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