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计划
公开遴选教研员共15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一。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公办学校(含教研室)在编在岗教师(含教研员)。
(二)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觉悟高,师德师风好,教育观念正确;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六年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
5、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热爱教科研工作,业务能力强,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不符合本次遴选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在咸阳市教育局(http://jyj.xianyang.gov.cn/)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咸阳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咸阳市中华西路咸阳市教育局505办公室)。
3、报名方法:
①参加遴选人员在咸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咸阳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关于公开遴选教研员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②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遴选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时携带《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3张近期同版半身2寸免冠彩照;
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三)遴选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讲课和公开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现场讲课、公开答辩各占50分。讲课内容由参加遴选人员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现场讲课。每名参加遴选人员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咸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计算时,将所有考官评分成绩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剩余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参加遴选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咸阳市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咸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遴选人员自理。参加遴选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参加遴选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不进行递补。
2、考察:重点考察参加遴选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及个人征信等情况,并再次对参加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咸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一年)。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参与遴选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参加遴选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应做出。对在公开遴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29-3332809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附件>>>点击查看
1.《2021年咸阳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公开遴选教研员计划岗位表》
2.《咸阳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关于公开遴选教研员推荐报名表》
咸阳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