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合理布局教育资源,解决石泉中学校舍面积不足严重拥挤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江南新办一所高级中学。按照《石泉县江南片区教育资源布局规划方案》(石政办发〔2014〕53号),经研究确定成立石泉县江南高级中学,办学处所为原石泉县第四中学,并于2015年秋季开学计划招收高一新生300名。新办的“石泉县江南高级中学”实行全封闭管理;办学目标全面贯彻素质教育思想,全面实施高效课堂改革,全面与国家高考制度改革接轨,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依据高级中学课程设置标准和教师配制需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教师范围内公开选拔21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追求“四好”教师标准。
2、参加选拔的教师必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选拔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
3、参加选拔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任教学科应与选拔岗位相符。
4、参加选拔的教师必须是石泉县在岗教师(含2015年将入职的特岗教师)。
5、被选拔教师年龄在40周岁(1975年9月1日后出生)以内;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省、市、县级教学能手符合条件优先任用。
二.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自公布之日起至8月7 日止共10 天(双休日除外),报名时必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地点在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6312605。
三.考核考察
1.对报名参加选拔的教师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8月10日在石泉中学进行试讲。
2.试讲内容为高一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试讲时间共30分钟,试讲采用现场公布得分并经试讲人员现场确认签字,对讲课全过程将全程摄像备存。
3.对初步确定的选拔人员由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选拔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四.任用工作
1、所选拔人员试用期三年。试用期满目标责任考核合格者正式留用,考核不合格的,调出江南高级中学,另行安排。
2.对被选拔教师按学年度进行岗位目标考核,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者将在绩效奖励之外另行予以奖励。
3、所选拔教师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者,将在进修培训、评优评模、晋职进级中破格考虑。
五.选聘岗位及名额(共21名)
语文:3人 数学:4人 外语:3人政治:1人
地理:1人 物理:3人 化学:2人生物:1人
信息技术:1人 体育与健康:1人 美术: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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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石泉县江南高中公开选拔教师报名表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