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现招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学科领军人才(A0)
(一)招聘对象:
(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二)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或国家级教学名师;
(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四)“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六)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指导教师;
(七)国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三级岗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项国家级及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本学科标志性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累计6篇(次);
2.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且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八)经学校评议认定的其他学科领军人才。
(二)薪酬待遇:(学科领军人才的引进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无偿提供140㎡校内住房一套,并提供安家费60万元(税前),聘任满两个聘期或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二)提供40-100万的科研启动费;
(三)聘为三级及以上教授、硕士生导师,除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外,另按合同约定执行协议工资45-80万元/年(税前);
(四)配套专属的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学科领军人才的工作需求,特设编制,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二、特聘教授(A1)
(一)招聘对象:
(一)“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
(二)已进入“会评”评审程序且符合继续申报要求的国家“四青”人才候选人;
(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四)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五)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六)省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或同等层次人才;
(七)陕西省“三秦学者”或“百人计划”或“****”入选者或其他省份相应层次人才;
(八)省级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九)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且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2篇(次),或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集刊及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2篇,其中至少有1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或至少有2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集刊及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至少有1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或至少有2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且以第一作者出版不少于15万字专著(或译著)2部及以上;
2.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且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级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十一)经学校评议认定的其他特聘教授人才。
(二)薪酬待遇:
(一)无偿提供120㎡校内住房一套,并提供安家费45万元(税前),聘任满两个聘期或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二)提供30-4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三)聘为四级及以上教授、硕士生导师,除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外,另按合同约定执行协议工资10-30万元/年(税前),配套专属的研究生招生指标;
(四)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三、学术骨干人才(A3)
(一)招聘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职称,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任现职以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含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2项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为教育部下达的科研课题),发表本专业CSSCI收录论文6篇以上;或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权威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CSSCI收录3篇,且在权威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CSSCI收录2篇,且在权威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撰写15万字专著、译著或国家规划教材。
(二)任现职以来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2项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为教育部下达的科研课题),获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国家级证书持有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特等奖及国家级证书持有者)。
(二)薪酬待遇:
(一)无偿提供100平住房一套,并提供安家费30-35万元(税前),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二)提供25-30万的科研启动费;
(三)聘为四级教授、硕士生导师,配套专属的研究生招生指标;
(四)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四、高水平博士(B1)
(一)招聘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在权威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二)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并撰写8万字专著、译著,并满足下列之一的:
1.参与国家级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
2.参与教育部思政课专项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或省级社科规划重点项目(排名前三);
3.主持省级社科规划项目及以上项目。
(二)薪酬待遇:
(一)提供学校有偿集资住房一套,并提供安家费20万元(税前);
(二)提供15-20万的科研启动费;
(三)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至副教授七级岗;
(四)按照《陕西科技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优先解决配偶工作。
五、博士(B2)
(一)招聘对象:
(一)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中共党员;
(二)热爱教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科研潜力,具备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的能力;
(四)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薪酬待遇:
(一)提供学校有偿集资住房一套,并提供安家费10万元(税前);
(二)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三)聘用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并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应聘及联系方式:
1.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登录陕西科技大学人才招聘平台(网址:http://zp.ehall.sust.edu.cn)并按照要求注册、填写相关内容、上传支撑材料。
2.招聘程序
应聘者提交个人信息后,学校按照资格审核、综合考核、体检和签约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学校在学期内的每月中旬左右统一组织招聘考核。
3.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
学校网页:http://www.sust.edu.cn/
邮政编码:710021
联系部门: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32873
传 真:029-86168062
E-mail:sustrsc@126.com(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西安人才网_www.xarcw.com.cn)
原文出处:
http://rsc.www.sust.edu.cn/info/1013/2451.htm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西安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西安人才网-xarcw.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