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科学调配师资队伍,缓解城区学校班额过大、教师紧缺的现状,根据《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县教育体育局决定,为书院初中、南街小学、城西小学公开选聘教师65名。现将公开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工作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分校分学科进行,确保选聘教师质量,促进我县教育全面、协调、均衡发展。
二、公开选聘岗位设置
书院初中15名:语文3、数学3、物理2、化学2、英语2、历史2、体育1
南街小学20名:语文7、数学4、英语2、体育2、音乐2、美术2、信息技术1
城西小学30名:语文14、数学11、英语2、体育3
三、公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洋县教体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8周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后出生)。
2.截止2017年8月31日,在农村学校任教满1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及2014年招聘的服务期满且愿意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特岗教师。
3.应聘初中教师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应聘小学教师须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应聘初中教师须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所报岗位与其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现任教学科原则上一致。初中教师可应聘小学岗位。
5.本次公开选聘的所有岗位均为三级教师和二级教师岗位,具有一级、高级教师职称者不得应聘。
6.根据城乡统一教职工编制标准测算,缺编学校原则上不得报考。部分学科教师超编的,经学校同意,教体局审查后方可报考。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处分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不服从学校管理、越级上访、乱发不实信息的;
(4)违反师德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近三年教育教学业绩居全县后三位的;
(6)其它不符合选聘要求的。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17年8月7日至9日,应聘教师持洋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本人教育教学业绩鉴定(各种获奖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所带学科教学成绩鉴定)、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教体局2楼会议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7年8月11日到教体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由教体局按照《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统一组织实施。2017年8月12日进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要求课堂教学中运用电子白板等多媒体教学手段。
2.面试教材。初中以洋县现行使用的八年级下册各科教材为参考;小学以洋县现行使用的四年级下册各科教材为参考。
3.面试评委。由教体局统一调配评委,按1:3比例建好评委库,面试当天随机抽签确定评委。每个考场设主考1名,评委6名。
4.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个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得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初录。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开选聘岗位设置,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初录人员。各岗位报考人数大于选聘计划人数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各岗位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聘计划人数的,按80%录取,淘汰20%。
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时,参工时间早的排前;参工时间相同时,获奖级别高的排前。
(四)政审。对初录人员集中进行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初录人员,报请县进人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1.洋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的相关事项统一在洋县政府网和洋县教育微信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洋县政府网和洋县教育微信平台,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2.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各超编学校要充分考虑编制缩减后岗位聘用不足的问题,广泛宣传,积极动员,鼓励教师应聘城区学校,为拟报名应聘的教师提供便利和支持。
3.严格执行选聘条件和纪律规定,整个选聘工作由教体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5.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洋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4日
城区选聘申请表及承诺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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