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市属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现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8名。其中,广州市花都区广大附中紫兰学校教师14名,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花都附属小学教师4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人(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是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非2022年毕业生”是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职位。
(二)基本条件
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中级职称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高级职称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要求:2022年毕业生及未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非2022年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持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可按其专业技术资格所列的学科报考相应职位。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精神,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或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语文教师职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中学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87分以上成绩单证明。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等相关等级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未能取得的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于2022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7.2022年毕业生如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13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gdfzzlzp2022/,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职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通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通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通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责任自负。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
(4)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前网上确认。
2.考前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至14日15:00止。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考前网上确认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报考记录--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考生请于2022年8月15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时间:2022年8月16日8:30至17日18:00。(届时视报名情况,如需作出调整将及时在广州市花都区广大附中紫兰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综合素质评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永成路2号(广州市花都区广大附中紫兰学校小学部)。
综合素质评估采用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根据综合素质评估成绩的高低顺序,各岗位在成绩合格考生中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本轮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现场告知或在广州市花都区广大附中紫兰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时间:2022年8月19日。
面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永成路2号(广州市花都区广大附中紫兰学校小学部)。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生物、科学、信息技术、学科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现场备考时间为20分钟,测试时间为12分钟,不提供多媒体平台。
2.音乐、体育学科采取试教加技能展示(体育学科:队列队形和个人特长,音乐学科:个人特长)的方式进行,不安排备课。试教时间为8分钟,技能展示时间5分钟。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六)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1:5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的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告知或在广州市花都区广大附中紫兰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15:00至16:00。
笔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永成路2号(广州市花都区广大附中紫兰学校小学部)。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1日15:00。
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永成路2号(广州市花都区广大附中紫兰学校小学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因未按时间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
1.2022年毕业生:身份证、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所读院校的教务处盖章)、学历学位证(含本科及以上阶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材料一份(含专业荣誉获奖证书)。
2.非2022年毕业生:身份证、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含本科及以上阶段)、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个人简历材料一份(含专业荣誉获奖证书)。
3.应聘语文教师者需携带普通话证书;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国(境)外留学尚未毕业人员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者(无专业代码)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者,需提供与报考岗位
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无须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资格审核时请按以上顺序排列。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十)递补
如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十一)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2022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2年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聘用后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的确定在相应职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要求
1.本通告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6.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考核者,须作出如期入职的承诺,违背承诺者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7.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岗位的,待单位出现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8.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①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②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2.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凭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3.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③未按照我省、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的;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4.根据广州市和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招聘环节和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
5.咨询电话:020-36898183、020-36898754,监督电话:020-36892602。
6.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解释。
附件:
1.招聘职位表.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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