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渭南大荔县选调教师到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通知【88人】
各中小学:
为了满足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大荔县教师流动管理制度》,结合我县教师配置情况,县局决定从全县乡镇中小学选调部分优秀青年教师到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数量及范围
1.从农村初中为城区初中选调优秀专任教师24名(东七初中不在本次选调范围)。
2.从农村小学为城区小学选调优秀专任教师54名(其中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亦可从农村初中选调,埝城小学、观音渡小学不在本次选调范围)。
3.从农村小学为城区幼儿园选调优秀幼儿教师10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初中、小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可放宽至专科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选调岗位相应学科及以上的教师资格(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资格可放宽至具有计算机专业毕业),幼儿园教师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或为幼儿教师资格。
4.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的教育教学工作;
6.有三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初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本次选调范围之内:
1.近三年来受到党政纪处分者(2017年8月1日后);
2.未参加2019年教师业务能力测试,或在测试过程中违纪被通报,或测试成绩在全县后四分之一者;
3.初中教师在2019-2020学年上学期期末质量检测增值性评价考核中,增值分和综合分均在全县年级学科排名后四分之一者;
4.2019-2020学年度未在教学一线或任课节数达不到平均初中每周6节小学每周8节。
三、选调办法
从农村选调至城区的教师,采取“考试+荣誉加分”的办法择优录取,考试办法为“试讲”。荣誉加分标准为:近五年来(2015年8月1日后)个人荣获优秀教师、扎根乡村优秀教师、最美乡村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教学能手荣誉称号,按照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取其中一项最高荣誉加分)。
从农村学校选调教师时,同一初中同一学科不超过1人,总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3人的按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前三名。
录取名单确定后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后考核合格者留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