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队伍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幼儿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渭南市事业单位人才流动调配管理办法》,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渭南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面向全省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优秀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3.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经设区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统一考试录用、招聘的在职在编教师;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11日到2003年10月10日期间),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失信被执行人;
4.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截止2021年10月10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聘程序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本次选聘公告及安排均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snwn.lss.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6室(渭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报名方式及流程:本次选聘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人员需下载《2021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推荐表》(见附表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报岗位。
3.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4.现场报名时须递交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贴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录(聘)用通知书、近3年年度考核表、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准予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且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报名人员重新确定报考岗位,并填写选聘改报表,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改报只能进行一次,在报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考试笔试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名人数确定是否开展。如开展笔试,报名人员预计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6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
1.笔试笔试设一科,主要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检测》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满分为150分。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如开展笔试,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通过电话0913-2363069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最低控制线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划定。笔试人数与选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不开展笔试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考生成绩低于70分的予以淘汰。
3.总成绩和体检人选确定
总成绩1(有笔试)=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2(无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人员与公开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选聘计划的,按笔试成绩、研究生、本科生先后顺序确定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医院收取,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并到指定医院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和公示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逐一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在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由主管部门持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因考生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考生责任自负。
(二)报名人员必须填写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3-2363069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913-2109203
渭南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0913-2152411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渭南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推荐表.docx
渭南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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