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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航空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2-12-12人气:作者: 西安招聘会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原名为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学院。

  学校现有莲湖、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学校现有18个教学单位,开设36个本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9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一、公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较强的工作能力,安心本职工作,团队协作精神好。

  (二)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高校教师、工程技术系列职称。外语、体育、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的空管或签派类、航空服务与管理、思政类专任教师在引进博士研究生有困难时,可适当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四)实验教师岗位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和其他岗位(管理、专技)的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学生工作经历的优先。

  (六)应聘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岗位的,各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具有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有较丰富的与申报岗位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者或有岗位特殊需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八)应聘者须服从学校岗位安排并可接受长期在阎良校区工作。

  二、公开招聘计划

  2023年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6人,实验教师5人,专职辅导员5人,其他岗位3人。具体计划如下:

  三、招聘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注:1.以上A、B、C、D类博士分类适用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或实验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

  2.D类博士仅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思政类、计算机学院的计算机类、理学院的数学类、民航学院的飞行技术类和民航机务类相关专业。

  3.博士见习期合格,且个人材料齐备,可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4.A、B类博士三年考核未达到要求的,调整为本人实际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用,退回发放的安家费以及本人取得薪酬中高于10级的部分,因此产生的税费等由本人承担。

  5.博士享受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三年内在学校租购住房的,即刻停发住房补贴。

  6.博士研究生应聘非教师岗位的,按照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享受每月住房补贴600元(不超过三年),不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二)硕士研究生

  实行人事代理,与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具体按照《西安航空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应聘者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xaau.edu.cn/)的人才招聘系统(点击进入)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求职简历、相关学历、学位、职称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等;再按照岗位类别申请应聘岗位。

  2023年度招聘报名工作从2022年12月10日起开始。专任教师、实验教师招聘工作常年进行,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开展不同批次招聘,原则上年度计划数招满截止招聘工作。专职思政辅导员岗位、管理和其他专技岗位的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2月10日。

  (二)招聘程序

  1.报名(见上述内容)

  2.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当年公开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考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考试

  学校常年开展招聘的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等,由二级学院(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并根据考试结果向学校推荐。

  应聘其他岗位人员的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按照岗位类别分类组织开展。根据不同岗位的分类考试结果,按照岗位类别的总成绩排序向学校推荐。

  以上环节中的笔试及面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个人综合素质、职业能力水平、学术专业水平等;考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体检与考察

  学校通过的拟聘人员,按照1:1的比例,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再次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专业等条件进行复审。

  5.公示

  通过体检与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入职协议等),确立人事关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严老师

  联系电话:029-84238935

  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人事处

  邮编:71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