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非在编教师及教辅人员2-3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含持艺术、体育类特长相关证书者);
(三)面试项目及要求:
1.片段教学(15分钟)
2.教学技能(弹、唱、跳、画展示)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职工相关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邮件发至电子邮箱:3339717315@qq.com
(三)联系人:陈老师:15805903283;刘老师:13559206393
五、面试
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六、体检
面试合格者到指定综合性医院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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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应聘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zfgg/202301/t20230104_8936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