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丰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2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录用)关系的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等级、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开具免试的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因受疫情影响,此次招聘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即可报名,如体检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如学校有特别规定教师资格证学科的,以具体要求为准;
(六)应届毕业生在18周岁以上。其中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京生源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英语四级达到425分及以上(音、体、美艺术类专业除外)、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
(七)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9:00-2023年2月23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haopin.ft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时,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岗位要求。
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2月23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且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除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本人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拍照);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推荐表中未明确以上信息,请以证明方式体现;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的非京生源);
5.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6.留学生须上传学位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7.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证明要求同前);
8.北京生源须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9.非京生源须上传本人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单(音、体、美艺术类专业除外);
10.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结束10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网上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自行打印《资格复审确认表》,并携带《资格复审确认表》进入初试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初试环节。
(三)初试(专业技能考核)
初试(专业技能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试成绩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复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复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
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非京生源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应聘人员仅能报考《岗位情况表》中“生源”条件为“不限”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岗位聘用相关手续。
教委咨询电话:63852172、63833981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63811026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2023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xlsx
2. 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