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52号 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0〕78号 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预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 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 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详见《亳州学院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 附件1 。
三、招聘条件
一 引进对象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外 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祖国 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品行端正 爱岗敬业。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责任心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35周岁以下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6.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7.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生处岗需是中共党员 含中共预备党员 。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 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8日8:00至2023年4月5日16:00 具体时间以正式公告为准。
二 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http://hr.bzuu.edu.cn:8888/zp.html。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学院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 尺寸为295x413像素 大小20-100kb 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 一经查实 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 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3年4月9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 在2023年4月9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确认截止后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 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 经学校研究 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 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23年4月10日 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 以及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二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23年4月15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 设在亳州学院 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笔试满分为100分。
六、资格复审
由人事处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一 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按3:1确定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 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 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 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 并列进入 。
二 证件及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作为确定工作经历年限的依据 。
3.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在职人员须提供现供职单位 或人力资源部门 同意报名的证明。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确定为面试人选。
一 面试时间和内容
1.面试时间
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开始。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2.面试内容
教学科研岗面试形式为无生授课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素养和学术素养。音乐、美术、体育专业面试需加试专业技能 授课与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专家组根据现场考核实际确定。
专职辅导员岗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 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 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和公示方式
1.成绩计算办法 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考核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成绩公示方式 在亳州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与亳州学院人事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考核成绩。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 按最高学历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最高学历取得时间也相同的 按照工作经历年限长短确定体检人选 最高学历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也相同的 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由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3〕208号 执行 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结束后 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 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1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 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人数根据体检人数确定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 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学业成绩 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档案审查 国 境 外人员需进行外事审查。同时 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提供的报考资格条件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 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选办法按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执行。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皖办发〔2017〕24号 等文件精神 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
十、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 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
学校审定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 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 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与在编人员享受同样标准的工资福利及晋职晋级待遇 在校服务期为五年 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到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报到者 取消拟聘资格。
历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完成聘用合同签订和入职手续办理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取消拟聘资格。
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国 境 外取得学历、学位者 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聘用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 若无报到证 入校报到时 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无聘用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 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应在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 把个人人事档案随调至学校人事处 逾期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有关事宜
一 人才招聘考核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 整个过程在校纪委办的监督下进行。
二 按照新冠病毒感染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需自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学校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三 在学校公示结束前以及公示期间有异议未形成结论前 公示结果不是最终有效结论。
四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五 未尽事宜或需变更事宜另行通过校园官网和人事处网页通知。
六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 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 本公告为亳州学院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预公告 最终招聘计划以学校研究确定和上级部门批准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 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亳州学院人事处、邮编 236800。
人事处招聘咨询电话 0558-5367110、5367005 王老师、方老师 。
纪委监督电话 0558-536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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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