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14:00—15:30。笔试内容
笔试共1个考试科目,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在全市统一划定的笔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