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教师队伍力量,优化教师结构,拟从2023届优秀毕业生中招聘幼儿园教师65名、中小学教师1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3届公费师范生。
2.幼儿园教师: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3届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
请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2023年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进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能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本次校园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3.报名所需材料:①个人简历;
②学业课程成绩单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
(二)后续招聘环节
后续招聘环节将以电话及短信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如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联系方式
1.邮箱:
yzhro_05@163.com
2.联系电话:029-85415103
3.联系微信:
17349136976、13289335667
4.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00(工作日)
招聘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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