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教育局定于2023年3月举办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招聘35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3年3月8日8:30至3月10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考生申诉时间为3月8日8:30至3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3月13日至3月14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及时上传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3月15日至3月16日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3)到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1号楼406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按顺序叠放)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网上报名后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结束后,3月17日公布正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面试通知等后续相关信息将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zdlyxxgk/jydt/jszl/,下同)发布。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六)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断教学。招聘岗位附表中,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5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七)签订就业协议: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另行通知,并按面试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
五、聘用规定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采用面试考核办法。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闽侯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闽侯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与岗前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与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
4.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应聘资格;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D.审档不合格的。
6.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16日。
六、服务年限与奖励政策
1.拟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满五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申请调出本县。
2.人才奖励政策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侯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有享受人才奖励金等相关补贴的教师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按照侯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共同组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0591-22986401;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考录科0591-22982373。
监督电话:0591-2206756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本公告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1.优秀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2.报考承诺书.doc
3.资格审核材料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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