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身心健康。
(二)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与招聘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9年5月23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9年5月23日至6月14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三)资格审核。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网站()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含心理测试)两个环节。笔试结束后,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根据笔试结果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人选。笔试、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事处和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均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占用学校事业编制。有关A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二)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老师
电 话:
电子邮箱: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628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19年5月23日
(原标题: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2019年出版编辑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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