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公办职业学校教师10人,幼儿园教师1人,特校教师3人,中小学教师240人,总共招聘有编制公办教师254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学历及专业要求
(一)普通高等院校应届(非在职)、历届本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小学全科岗位教师对象,要承担乡村学校跨学科教学工作。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具备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为稳定乡村基层学校教师,偏远的乡村学校要求仅限清新区户籍、清远市户籍。其户籍必须是公告首日前获得。
本类岗位专业不限,如专业是非师范类的,其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必须是中小学课程科目(中职仅限文化科)。
(三)为稳定乡村基层学校教师队伍,浸潭、石潭地区山区镇路途较远,招聘岗位要求仅限清新区户籍。其户籍必须是公告首日前获得。在清新区签订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或中小学公办学校(含公立幼儿园)任教一年及以上的,报考时还在合同期,目前仍在岗的,合同开始期为2022年9月30日前,不受清新户籍条件限制,报考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如考生在清新区内中途跨公办学校任教,合同月份必须连续,否则视为不符合。二、招考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报考所有的岗位,必须遵守:履行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区内教育系统调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设置表。
(三)应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报考时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书。
2.具备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或认定受理回执。
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四)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5月13日至2005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清新区在编公办教师;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8.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六)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需要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七)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八)报考“限清新区户籍人员报考”或“限清远市户籍人员报考”岗位,其户籍以考生户口簿显示的户口所在地为唯一识别,户口的取得必须为公告的首日前。
四、报考程序和办法
(一)查询岗位。(详见附件岗位设置表)
(二)网络报考。
报考时间:2023年5月24日9:00至28日16:00。
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http://www.qyqxzp.com)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备用报名网址:(http://www.qyqxzp.icoc.me)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初步审核。报考后将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一经确认报考参加考试,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的,我区将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我区其他教师招聘考试。并纳入教育系统教师诚信报考档案。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审核通过后,在考试前3天,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形式。本次考试的成绩,可以用作参加我区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成绩的使用,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一)笔试。
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
时间:2023年6月3日。如因疫情变化等原因更改的,最终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9日左右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入围面试的对象确认: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岗位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报考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2.面试内容:面向招聘岗位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所有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二)材料要求
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5)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笔试合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大学教务部门出具师范生证明,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认定机构提供的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回执也可作为教师资格证明。
5.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限清新区户籍人员报考”或“限清远市户籍人员报考”岗位,提供其本人户口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的取得必须为公告的首日前。
8.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盖章并签名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出具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经签约未办理入职的不用提供。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5)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查不到毕业证的专业名称)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90%以上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区教育局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岗位递补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可以递补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必须是同一面试室),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体检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不同岗位名称及不同面试室的不进行调剂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
3.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人事股办理报到手续。
九、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监察委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时间、地点、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不再电话通知个人,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间,不能够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除报考公务员外,不得以交流、借调、正式调动等方式调离清新区教育系统。
(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如报考其它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现场审核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如报考此“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限服务在清新区或本人户籍(生源)在清新区。
(五)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七)现场资格材料审核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交确认。
(八)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本次考试没有入围的教师,考生可以用笔试、面试的成绩报考我区2023年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我区不再组织专门的考试,具体报考岗位及人数等另文通知为准。
(十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岗位表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士以上”、“硕士以上”,均包含本级。
(十二)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附件1: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职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特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4: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5: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6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