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领军型人才和技术骨干人才队伍结构,有效缓解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推动新时代渭南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渭市字〔2013〕56号)和《渭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渭编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年龄为 18周岁以上,本科生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4日到2001年12月3日期间),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1983年12月4日到2001年12月3日期间),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4日到2001年12月3日期间);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统招学历(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2);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1月2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近年来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录取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截至2019年11月26日未满服务年限或对应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