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4〕2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汉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招聘名额:共计382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全市各有关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须为2020年应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6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考取研究生之前必须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6.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验证。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2015年1月1日以来在中央及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招录(聘)到汉中市范围内的有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