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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195人)

时间:2020-07-23人气:作者: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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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高新区公办学校教师队伍配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教职工1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及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0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二)各岗位报考条件具体要求

1.以附件《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2020年度第二批教职工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岗位具体要求为准。本公告所指教师资格证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对报考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须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 先上岗、再考证 阶段性措施,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部分岗位必须具备普通话等级证书。

3.对工作经验有要求的,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三)放宽条件

1.应聘人员系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相应学科省、市(含地级市)教学名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具有相应学科中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或在全日制学校具有五年以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经历人员。满足以上其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学科不作要求,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0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上述放宽条件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只参加面试(微型课)及专业测试,不参加笔试。

2.通过资格初审的公费师范生,只参加面试(微型课)及专业测试,不参加笔试。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应聘人员为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特岗教师 、 硕师计划 、公费师范生、社区工作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未满的;

6.参加2020年度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后放弃的、公示通过后放弃入职的、入职后离职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微型课)及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笔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丝路人才网()

智联招聘西安频道()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2.报名时间:

2020年07月25日09:00至2020年07月29日17:00时。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07月25日09:00至2020年07月30日17:00时。

3.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