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幼教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及教学设备。。
(二)资格要求
1.优秀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5年8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3日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省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称号或省级以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4年8月3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0年8月3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0年8月3日至8月31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三)资格审核。幼儿园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幼儿园网站()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