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请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应聘人员报名相关表格,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到指定的教职工招聘邮箱。
2.学校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选后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名单,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3.接到学校通知的应聘人员,请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连同以下应聘材料共同递交给学校人事处。
应聘材料内容包括: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
(3)职称证书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提供)。
(4)其他技能、奖励证书复印件。
4.由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所聘部门对初审合格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分笔试、面试(试讲答辩)及基本资质审查等三部分组成,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科研情况及综合素质。(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经学校考察研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凡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6.对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合格后,进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者,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后,签订聘用协议。
8.通过上述考察程序的人员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博士研究生纳入省直事业单位编制。硕士研究生按照人事代理方式接收,不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