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 三五三 教育发展战略举措,强化人才兴教,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结合教体科技系统师资队伍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城区部分中小学校第一轮教师选调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编制许可,适量调整原则。所有学校教师调配均需在核定编制范围内调配,超编 只出不进 ,足编不补,缺编学校按学科实际需求配备到位。
(二)教育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先原则。严格遵照《石泉县城区和城周边学校教师选调暨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教学成绩等相关规定》(石教体科发〔2019〕51号)执行。
二、第一轮选调相关要求
(一)总体原则
1.编制许可,适量调整原则。所有学校教师调配均需在核定编制范围内调配,超编 只出不进 ,足编不补,缺编学校按学科实际需要调配到位。
2.教育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先原则。以近三年来本人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工作综合评价在合格及以上。
(二)选调方法与形式。
城区部分中小学第一轮教师选调,实行 凡进必考 的方式进行,参加选调教师自主申请报名,选调学校根据参选教师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及工作能力等进行资格预审,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学校预审结果,结合现场讲课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鉴定结论,择优录用。
(三)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名额(共35人)
(四)选调报名条件
1.政治素养及师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及不良工作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 合格 及以上格次,本年度师德考核达到 合格 及以上格次。
2..教育教学效果综合评价要求。以近三年来本人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工作综合评价在合格及以上(具体评价格次要求由设岗选调学校明确并实施);近三年未承担一线教育教学工作者,由原学校出具综合鉴定。
3.学历专业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选调教师所报考学科需与教师资格证一致,若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不一致的,须由原学校提供本人长期从事该学科专业教学书面证明,且提供的教学业绩应与选调学科一致。
4.工作年限要求。报考选调的教师必须为在本县工作满两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师(含特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