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 岗位条件:应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本科学历应聘的需符合相应岗位专业要求(语文教师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学、对外汉语。研究生学历应聘的专业不限。)
3. 职业资格: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工作经历:所有岗位要求具有不少于一年的相应学段相应学科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