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精神,现拟赴长三角地区高校(同济专场)举办人才招聘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精神,结合太原市与同济大学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促进地方资源优势与高校人才优势相结合,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建科学、开放、高效的体制机制,加大引才力度,广揽各方人才,共同开启建设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的新征程。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1336个,事业单位386个、企业单位950个(详见附件)。
四、报名条件
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品学兼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 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 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年龄要求在25周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本次专项招聘以引进人才为主,专项招聘范围为全日制博士、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和国家重点高校的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的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和国家重点高校的全日制应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六)2018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博士、硕士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党(团)纪律处分,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八)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及其他要求。
企业单位报名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发布公告、线上线下统一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发布公告
2018年3月21日在同济大学就业网(https://tj91.tongji.edu.cn)、太原红e网(www.tyhe.gov.cn)、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yldbz.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线上线下统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统一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可在招聘会现场填报《太原•长三角地区高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进行报名,也可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需到招聘会现场确认报名资格。
现场招聘会将于2018年3月28日9:00-15:00,在同济大学教师发展中心衷和楼举办。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8:00至3月26日12: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太原•长三角地区高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邮件名称严格按“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命名,如“张某+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
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提供不实信息、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报考人数,并赴同济大学开展报名资格复审和考核工作。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加入外国国籍书、境外无违法犯罪行为书,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不实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考核资格。
(四)考核
事业单位考核:
经资格复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拟聘用人数5倍的岗位,由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报名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经资格复审,报名人数大于拟聘用人数5倍的岗位,应增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的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有人员进入面试。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各岗位考核方式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认后另行通知。
企业单位考核: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各岗位考核方式由各企业单位自行确认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企业单位体检考察由各企业单位自行确认后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核、体检、考察结果,事业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待应聘人员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企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由企业与个人协商确认。
六、纪律要求
全体考生要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以非法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351-4030019。
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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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招聘信息登记表.doc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