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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34人公告(附考试大纲)

时间:2023-03-05人气:作者: 西安招聘网
2023年江苏省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34人。报名时间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无银行招聘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8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026),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58.210.143.5:8001/。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http://58.210.143.5:8001/)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10.143.5:8001/)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管理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苏州市职业大学100-108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10129、65218373、69820064;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30142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以及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省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测试目标

  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按照招聘工作计划,针对各类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通过测试应试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二、考试科目和测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

  (二)测试方式

  均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范围和测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

  管理类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为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为综合知识、基本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二)测试内容

  1.综合知识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基本能力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3.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程度和实际应用能力。

  ①法律类岗位:法律的基本理论,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计算机类岗位:计算机软硬件、操作系统、程序设计、常用办公软件的相关知识,多媒体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的基本原理及关键技术,关系数据库的基本概念及应用,软件工程的基本概念、软件分析和设计的基本方法,计算机网络的概念、理论和相关应用等。

  ③经济类岗位(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和会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运用相关专业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会计岗位和审计岗位试卷相同,统计岗位和其他经济岗位试卷相同,两套试卷内容各有侧重。

  (三)测试内容权重

  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测试内容的比例。

  四、考试题型和测试时限

  (一)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综合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实务题、材料处理题、写作题等。

  根据试卷结构的要求选取上述若干个不等题型。试卷均含主观题和客观题。

  (二)测试时限:《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两门科目均为15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五、作答要求

  应试人员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等信息;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客观题作答要求:应试人员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或在答题卡上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信息一律无效。

  主观题作答要求:应试人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用圆珠笔、铅笔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信息一律无效。

  六、答题卡填涂方法说明

  客观题通过光电阅读机和计算机阅卷评分,请务必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

  (一)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分别在“姓名”、“准考证号”栏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准考证号一栏下方十二个方框中,对应填写本人准考证号的十二位数字。再对应准考证号的每位数,将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相应的括号内涂黑。

  (二)答题时,用2B铅笔在对应题号所选项的信息点内涂黑,注意不要涂到框外。不能用黑色签字笔、钢笔填涂选项。

  (三)修改时不得使用涂改液,要用橡皮彻底擦干净。必须保持卷面整洁,不得做任何其他记号。

  (四)不得折叠答题卡。

  七、补充说明

  (一)本考试大纲是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试的基本依据。测试内容可在10%以内超出大纲。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

  (三)各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考试可参照本大纲。
  原文标题: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suzhou.gov.cn/szrskszl/sydwkszt/202302/8bf0c7b58001458988a921e6748a82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