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缓解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 [2006]10号文件)和《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延市人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批准,县政府决 定,在全县公开招聘2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1、安塞户籍,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入库登记的国民教育高校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4日后)大专以上毕业生,且应届毕业生的出生地必须是安塞县,往届毕业生户口必须是2011年12月31日前迁入安塞的。
2、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选聘到安塞县所辖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热爱且能胜任本职工作;
3、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广电局播音主持和艺术团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未在安塞县人才交流中心注册入库也可以报名;
6、报考公安系统、县接待办的毕业生,先进行目测。公安系统的目测由县公安局负责,接待办的目测由县接待办负责。目测合格者,方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4日-8月30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环城路)
3、报名时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户口迁移证)、人才中心入库卡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同底片免冠2寸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记不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人社局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五、招聘的岗位要求
(后附)
六、招聘考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七、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安排,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实行百分制,按成绩高低依次聘用。
1、报考艺术团和广电局播音主持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专业科 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30%和70%,按综合成绩分高者依次确定聘用人员。若末位名次出现并列时,优先专业成绩分高者。
2、报考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按笔试成绩分高者依次确定聘用人员。若末位名次出现并列时,优先专业成绩分高者。
3、报考不限专业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分高者依次确定聘用人员。若末位名次出现并列时,优先高学历者。
八、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政审工作。体检工作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要根据拟聘人员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政审对象的遵纪守法、业务能 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按《安塞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塞政办发[2009]39号)文件规定管理。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报到的或自愿放弃的,予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替补。
十、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进行监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凡出现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平 稳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社局:6212345
县监察局:6212559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安塞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借章)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