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延安市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育优势,并带动延安革命老区整体教育水平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与南京市人民政府签订友好协议,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领办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第三中学),现面向全国范围为新区江苏中学、新区第二小学公开招(选)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行业指导、统一安排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创新人员选拔和交流方式,有序我市教师队伍素质。
二、岗位及人数
1.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计划公开招(选)聘教师55名,其中公开招聘35名、公开选聘20名;
2.延安市新区第二小学计划公开招(选)聘教师45名,其中公开招聘26名、公开选聘19名。
具体招(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范围及条件
本次招聘和选聘岗位所涉及的范围、户籍、工龄、年龄、任职时间、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验证。
(一)招(选)聘的人员范围
1.招聘的范围:全国中小学在岗教师(延安市域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2.选聘的范围:全国中小学在岗在编教师(国家事业单位在编教师)。
(二)招(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需求为准);
③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 月21日至2001年5月2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发文授予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