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78名。其中:平凉职业技术学院22人,平凉信息工程学校10人,平凉一中20人,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11人,平凉四中26人,市实验小学15人,市拂晓小学24人,市幼儿园22人,市第二幼儿园28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所设岗位、平凉信息工程学校计算机、财会、临床医学、乘务、汽车维修和幼儿园校医岗位等紧缺专业报名人员不限户籍;实训指导教师和校医岗位报名人员须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普通中小学岗位、平凉信息工程学校和幼儿园其他岗位招聘对象须为平凉市生源(包括因婚等原因于2020年9月20日之前将户籍迁入平凉人员)且为2018、2019、2020届未就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经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应聘,录用后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报名
1.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平凉市教育局现场报名。
2.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英语教师应聘人员提供)及3张近期二寸照片;实训指导教师、校医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介绍工作经历的介绍信。报名人员现场填写《2020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3.资格审查。由2020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前凭身份证在平凉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市教育局在笔试开考前划定合格线并书面通知本岗位应聘人员,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中国·平凉门户网、平凉教育网公布。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市教育局划定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专业知识和课堂教学能力。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成绩相加所得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总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无总成绩。总成绩在中国·平凉门户网、平凉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确定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进行。
1.体检。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教育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聘用
在中国·平凉门户网、平凉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确定替补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待遇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应按照《2020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自身和他人身体健康。
八、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参与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933-8212081。
本公告由2020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33—8226663)。
附件>>>点击查看
2020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020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20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