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其中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以《2020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院校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五)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其它涉及年龄条件依此类推),不限户籍、不限族别。
(六)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对2018年至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通过2019年非在编教师招聘考试仍在合同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近3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7.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信息发布
《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报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查阅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地点: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均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详见笔试说明)。
3.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命制,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试卷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4.笔试成绩公布:通过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和《岗位表》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采用片段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填写《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考察表》(附件3)。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发布《简章》:2020年9月30日。
网络报名:2020年10月9日10:30至10月12日18:30。
打印准考证:2020年10月28日10:30至10月30日18:00。
(二)笔试
笔试:2020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11月5日18:00。
(三)资格审查
2020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每天10:30-18:00)。
(四)面试
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详见具体安排)。
(五)总成绩公布
2020年11月27日18:00。
(六)体检
2020年11月下旬。
(七)考察、公示
2020年12月上旬。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须提前14天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申报,并于笔试和面试时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如有疑问,报考人员可致电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991-2202370,2351002,详细咨询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和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及时进行公告。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至18:00):详见《岗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至18:00):0991-4638184
监督电话(工作日10:30至18:00):0991-2956070
附件>>>点击查看
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岗位表.xlsx
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资格审查表.doc
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考察表.doc
2020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笔试说明.docx